注意事项:
1、如购买放射性同位素、放射源以及含源设备须提前报环境保护办公室审批,环保办电话51267。
2、如购买电脑、数码相机等通用设备,须通过“公司通用设备协议供货商”或“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”进行采购,具体请参考“计算机、数码相机等通用设备购置须知”或咨询您所在院系仪器设备管理员或咨询设备部,电话:51411、58587。
3、如果购买进口设备办理免税,需填报《公司进口科教用品购置审批表与进口科教用品免税用途说明表》,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,连同确认的报价单及产品介绍彩页一起报送至设备部,由设备部全程办理。进口免税设备的购置流程较为复杂,具体请参阅“进口及免税仪器设备购置须知”,或咨询设备部,电话51412、65115。
4、仪器设备采购、家具采购,软件购置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